一、政策背景与战略定位
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《云南省旅游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是指导全省旅游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。《规划》立足云南旅游资源禀赋和民族文化特色,提出将云南建设成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的战略目标,明确了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的方向、原则与重点任务。
二、旅游资源开发的基本原则
(一)保护优先,绿色发展。坚持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相协调,严格执行生态红线管控,在保护自然生态和文化遗产的前提下有序开发旅游资源,杜绝破坏性开发,实现可持续发展。
(二)统筹规划,突出重点。按照全省一盘棋思路,统筹区域旅游资源开发,避免同质化竞争,重点打造滇中、滇西北、滇西、滇南、滇东北等特色旅游板块,形成优势互补、错位发展的格局。
(三)文化引领,文旅融合。深挖民族文化、历史文化、红色文化资源,推动旅游与文化深度融合发展,打造具有云南辨识度的文化旅游产品,提升旅游的文化内涵和附加值。
(四)市场导向,创新驱动。顺应旅游消费升级趋势,以市场需求为导向,创新资源开发模式和业态产品,推动传统观光旅游向休闲度假、康养旅游、研学旅游等多元业态转型。
三、旅游资源开发的重点方向
(一)自然生态旅游资源开发。依托云南丰富的山水林田湖草资源,重点开发高原湖泊、雪山峡谷、热带雨林、喀斯特地貌等自然景观类旅游产品,建设一批生态旅游示范区和国家公园,完善观景设施、步道系统和生态解说体系。
(二)民族文化资源开发。围绕25个世居少数民族的文化资源,开发民族村寨体验、非遗技艺研学、民族节庆旅游等产品,建设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,推动传统村落保护性开发,打造一批民族文化特色小镇和旅游名村。
(三)康养度假资源开发。发挥云南气候多样、温泉富集、中药材资源丰富的优势,开发温泉康养、森林康养、气候康养、中医药健康旅游等产品,建设一批 high-quality 康养旅游基地和度假区。
(四)乡村旅游资源开发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,开发乡村民宿、农事体验、田园观光等产品,推动农旅融合,培育乡村旅游重点村和精品线路,带动农民增收致富。
(五)红色旅游与历史人文资源开发。挖掘红军长征过云南等红色文化资源,以及古城古镇、历史遗迹、博物馆等历史文化资源,开发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历史文化旅游线路。
四、旅游资源经营的基本模式
(一)政府引导、市场运作。政府承担规划编制、基础设施配套、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,经营性项目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,鼓励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旅游资源开发经营。
(二)多元化经营主体培育。支持国有旅游企业做大做强,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旅游领域,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旅游市场主体。探索景区所有权、管理权、经营权分置改革,激发经营活力。
(三)品牌化集约化经营。推动旅游资源经营权向优势企业集中,打造云南旅游统一品牌形象,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。鼓励旅游企业通过兼并重组、连锁经营等方式实现规模化、集约化经营。
(四)数字化智慧化经营。推进智慧旅游建设,运用大数据、云计算、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旅游资源经营管理水平,建设智慧景区、在线预订平台和旅游综合服务平台,提升游客体验和运营效率。
五、经营管理与保障措施
(一)规范资源经营权出让。建立健全旅游资源经营权出让制度,明确出让程序、条件、期限和监管要求,防止国有资源流失,保障资源开发的公益性和可持续性。
(二)强化规划管控与审批。旅游资源开发项目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旅游专项规划,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审批程序,杜绝未批先建、违规开发。
(三)完善利益联结机制。探索旅游资源开发中社区居民参与和收益共享机制,鼓励社区以资源、劳动力、资金等入股参与经营,保障当地群众合法权益。
(四)加强市场监管与服务。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,规范经营行为,整治不合理低价游、强制购物等乱象,营造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,提升旅游服务质量。
(五)加大政策扶持力度。在用地保障、财税优惠、金融支持、人才培养等方面出台配套政策措施,为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提供有力支撑。
六、
《规划》及实施方案为云南省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提供了系统性的政策指引。各地各部门应按照《规划》要求,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、政府与市场协同、文化与旅游融合,科学有序推进旅游资源开发,规范创新经营管理模式,推动云南旅游文化产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,为建设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奠定坚实基础。